全国钢铁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工作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
2018-11-08 00:00
根据国评组函【2018】29号文《关于国务院国资委申报项目的复函》,经党中央批准,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于2018年开展一次钢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为认真做好表彰活动,11月2日,全国钢铁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布置会议在江苏南京召开,江苏冶金行业协会承办了本次会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姜维、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组织人事部成果奖评处的同志以及来自全国2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评选机构的钢铁行业主管部门、钢铁行业协会、钢铁企业的代表近50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奖评处曲起处长主持。会上,江苏冶金行业协会陈建华会长致辞,并介绍了江苏省钢铁工业现状及展望。姜维副秘书长对举行本次钢铁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进行了阐述,并对做好劳模评选工作进行了动员。他指出,各地方行业组织、管理部门、重点企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历史意义;要高度负责,工作到位。劳动模范评选是一项政策性强、程序上严、涉及面广的工作,要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遴选评比工作;希望通过劳模评比,钢铁工业各地方主管部门把本地区的钢铁企业组织起来,凝聚起来,促进行业协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组织人事部成果奖评处处长曲起对评选工作的步骤、环节以及时间要求等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果奖评处副处长贾硕传达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关于评选全国钢铁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与会代表针对各地方实际情况和评选要求,进行了热烈的研讨,并提出许多实际且有建设性的意见。
至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联合开展全国钢铁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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