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监察总队执法期间组织安平县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培训
发布时间:
2014-06-07 00:00
4月3日,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在衡水市安平县执法检查期间,组织全县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主管镇长、安监站站长共计130余人进行了安全培训。会议由安平县副县长赵飞主持,省监察总队副总队长刘尚辉、监察二处处长王辉和两位专家分别进行了授课。
培训会上,刘尚辉同志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意义、特点、要求及创建流程等九项内容做了详细讲解,并介绍了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王辉同志围绕企业如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了具体解读。他指出,企业要具备获悉、理解、分辨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能力,要具备对安全管理制度持续改进和完善的能力,要具备完善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能力,要具备对安全生产投入的保障能力,要具备安全生产自我纠正的能力,要具备应急保障能力。要将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的切入点,努力克服安全生产的四种片面认识,大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的本质水平。
随后,省局专家康爱志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企业液氨使用不规范等现象,结合全国近几年来发生的液氨泄露事故,对液氨的使用和安全管理作了详细的讲解,省局专家张云涛对企业安全管理知识与安全管理经验作了细致的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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